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市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农机工业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薄弱环节突破,确保粮食品质,根据省市有关指示精神,结合目前我市农民申请购机市场预测及近几年补贴机具购置情况,全市以团购形式与厂商协商,由厂商优价让利,决定对90马力(含90马力)以上拖拉机、粮食烘干机械、农用航空器和自走式两行玉米收获机、小麦免耕施肥播种机、青饲料收获机和捡拾压捆机实行购机优价和累加补贴政策,现将《新密市2014年农民购置特种农机实行厂商优价补贴优惠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密市2014年农民购置特种农机实行厂商优价补贴优惠实施方案
新密市2014年农民购置特种农机实行
厂商优价补贴优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型、新型机械化发展,解决我市地块小玉米收获难度大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农业规模化经营。根据《河南省2014年农民购置大型拖拉机和粮食烘干机累加补贴实施方案》(豫农机计文[2014] 59号)、《河南省201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方案》(豫农机计文[2014] 32号)和《新密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密农机补〔2014〕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豫农机计文[2014] 21号)和《郑州市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指导意见》(郑农机文[2014] 14号)要求,参照市主要领导提出“农机推广抓大强小、农机培训抓就业技能”的意见,依照我市农民申请购机市场预测及近几年补贴机具购置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农机工业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为主要目标。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薄弱环节突破,确保粮食品质,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主要任务。抓大强小,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大型拖拉机、粮食烘干机械和农用航空器,适应我市丘陵山区小地块作业的小型两行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机,青饲料收获机和捡拾压捆机,最大限度发挥累加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务农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累加补贴范围、数量和标准
为认真落实豫农机计文[2014] 59号、 32号和新密农机补〔2014〕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机化进程,服务农机化项目实施,根据《新密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对特色农业项目购买农机具需累加补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购补办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累加补贴资金”的相关规定,市购补办以团购形式组织相关厂商进行议价竞争,对本市购买以下的农业机械实行厂商优价、补贴优惠。
(一)推广大型和先进农机具。拖拉机:90型补贴60台,国补2.5万元、重补0.41万元、厂商优价0.5万元。100型补贴85台,国补2.7万元、重补0.45万元、厂商优价0.6万元。1104型补贴10台,国补4.2万元、重补0.7万元、厂商代价1万元。60T烘干机:补贴8台,国补9万元、重补9万元、厂商优价1万元。35公斤农用飞机:补贴2台,省补40万元、重补6万元、厂商优价5万元。对河南瑞阳集团组建的农机服务联合社购置实行优先补贴。
(二)推广适应我市丘陵山区小地块的小型两行玉米机收等特种机械。两行玉米收获机:补贴150台,国补2.4万元、重补0.3万元、厂家优价0.3万元。免耕播种机:补贴30台,国补0.4万元、重补0.3万元、厂家优价0.1万元。 饲料收获机:补贴1台,国补6.1万元、重补6.1万元、厂家优价2万元。捡拾压捆机:补贴1台,国补3.2万元、重补3.2万元、厂家优价0.5万元。实施中,可根据购机情况予以调整。执行限购政策(农民个人每人限购1台<套>,农机合作社每个限购2台<套>,河南瑞阳集团组建的联合社限购5台<套>)。如当年资金没有执行完,节余部分可在下年度继续实施。
三、补贴指标分配及对象确定
购机补贴对象:全市范围内农民、农民服务组织。指标分配依据:各乡(镇)办机耕面积、区域地形特点、农民购买力。指标分配:详见附表,青饲料收获机和捡拾压捆机采取试点补贴。购机补贴对象确定:由乡(镇)办负责。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 申请购机者凭身份证明材料和村委会证明,直接向乡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报名申请时间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到8月30日截止。当所在乡(镇)办出现申请人数超过分配指标数时,采取公开摇号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若分配指标在报名截止后,没有使用完,市购补办收回指标,可进行调剂使用。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对申请购机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购机补贴对象,在本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购补办,由市购补办发放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录入购机补贴对象信息并做好档案管理。
(二)购机 购机补贴对象持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直接到厂家(或直销点)购机,并及时录入所购机具相关信息。
(三)机具核实 市购补办负责购机核实、铭识核实,购机者购机后5个工作日内带机接受初次核实。经过市购补办对机具使用情况复核后,再办理补贴结算手续。
(四)补贴资金结算和支付 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资金兑付方式。市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金融机构,承办金融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者卡(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照郑州市对购机申请补贴及补贴机具在用情况管理由乡(镇)办负责的相关精神,各乡(镇)办、市购补办要在市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相互监督。各乡(镇)办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享受累加补贴机具检查复核,确保农机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乡(镇)办政府负责对累加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部门联合,搞好服务。一是搞好技术培训。按照市领导提出的农机培训抓就业技能的指示,“三秋”前,要对本批补贴的150台玉米收获机械300名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市农机推广站、农机化学校负责组织和培训,厂家负责提供培训实践操作场地和培训机具,并补贴学员误工费200元,市购补办负责学员食宿、交通和协调等后勤保障工作。通过培训使其达到可操作、懂性能、会维修、能保养。二是农机监理部门对本批购买的机具实行免费入户,对驾驶操作人员免费办理驾驶证。三是加强售后服务的监督,市购补办要加强对本批补贴机具的售后服务监督。厂家除按正常的三包服务外,三秋结束后,再对新密市内购买使用的丰牌4YZ-2B两行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进行全部返厂免费维修保养一次,再次让利于用户。
(三)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累计补贴机具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县乡两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页、通告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并做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务求实效,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