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市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落实好《新密市2014年农民购置特种农机实行厂商优价补贴优惠实施方案》(新密农机补〔2014〕4号)和《关于实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意见》(新密农机补办〔2014〕4号)文件“乡(镇)办负责购机补贴对象确定和对累加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精神。根据郑州市相关指示精神,按照“谁确定补贴对象谁负责核实”的原则,经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购买享受累加补贴的特种农机具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实机具范围
2014年经乡(镇)办申请,农民和农民合作组织购买的享受累加补贴的特种农机具。
二、核实办法
各乡(镇)办组织相关人员对2014年购买享受累加补贴的特种农机具进行核实,并在机具核实表和补贴资金发放审签表上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经复核由市财政、农机部门把累加补贴资金存入购机者账户。
三、时间安排
从2014年11月18日到12月1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搞好核实。各乡(镇)办要在市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乡(镇)办要强化领导,认真负责,制定可行措施,切实做好机具核实、资金发放和机具使用情况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确保实效。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廉洁施政,确保核实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行。各乡(镇)办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自律意识,敬畏法纪,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