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请报名范围
新密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如城镇户口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等。
二、审查申请购机补贴报名资格需提交的材料
乡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购机补贴报名资格,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一)个人需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村委会证明;(3)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没有的可另开新户)。(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经营组织账号。
三、关于公示有关问题
各乡镇办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申报购机补贴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发放《申请表》要求村级盖章或者将村证明粘贴在申请表背面,并签署乡级农机部门意见,确定为购机补贴对象;然后填写公示表,可分期进行公示,每期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公示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市农机管理部门,
四、关于补贴对象领取购机指标通知书有关问题
市农机管理部门按照乡级农机部门公示情况,填写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会同市财政部门加盖公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补贴对象到农机业务办理大厅领取购机指标通知书。补贴对象在领取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时,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审验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卡)、申请报名表,录入本人影像。(二)审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经营组织账号、申请报名表,录入法人影像。
五、关于补贴对象购机问题
补贴对象持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在省内外自主选机议价,经销商要为购机者提供全价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成交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所购机具必须悬挂有铭牌标识。
六、关于所购机具挂牌入户问题
购机者购机后,所购买的农机具必须接受农机管理部门管理,须在购机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办核实之前,持购机手续,带所购主机和配套机具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挂牌、喷涂标识和人机合影等手续,农机监理部门市级集中办理地点在农机检测中心(地址西大街荥密路),或者到乡级集中办理,但乡(镇办管委)必须提前与市农机监理部门预约。没有办理入户挂牌,喷涂标识和人机合影的机具,乡镇农机管理部门不予核实,未经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核实的机具,不享受购机补贴政策。
七、关于购机核实问题
乡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购机真实性核实工作。购机者办理完入户挂牌、喷涂标识和人机合影之后,带机到乡(镇办管委)指定地点办理购机核实相关手续,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与购机发票(复印件)、指标
确认通知书是否一致,核实补贴标准与补贴金额,购机者提供存款卡(折)是否本人或经营组织,并填写《 年度新密市农机补贴机具核实表》(一式两份),定期(一周一报)上报新密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农机局业务办理大厅);邮箱上传《 年度 乡(镇办管委)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汇总表》,新密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购机补贴对象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乡级经办人员对购机核实结果真实性负责。
八、关于补贴结算问题
市农机管理部门对乡级农机管理部门上报的核实表进行复核,在一个月内确认无误后,将核实表报市乡两级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填写《新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市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转入市级金融机构,市级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购机补贴资金打入购机者账户(卡或者存折)。
九、关于累加补贴机具补贴办理问题
在基本补贴办理完毕后,经过乡级农机管理人员二次复核所购享受累加补贴的机具,在机具核实表上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经过复核,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级金融机构,及时将所应享受的累加补贴资金打入购机者账户(卡或者存折)。
十、关于档案资料管理问题
全年购机补贴工作结束,乡级和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将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入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等。
十一、关于各乡镇办补贴指标使用问题
各个乡镇办要及时上报购机核实手续,以便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便调配补贴指标,满足不同乡镇办购机需求。对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