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07/2015-00751
  • 新密市水务局
  • 水资源
  • 2015-06-11
  • 2015-06-16
河南省新密市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

河南省新密市

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2014年新密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新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新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新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工》等三个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水资源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5年1月19日,经新密市政府同意,新密市水务局、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新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新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正式实施。

《方案》明确了市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

《方案》指出,考核组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河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及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

《方案》规定,考核工作组对有关职能部门和下达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进行考核,采取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有关资料,自查报告进行核查,进行综合评分,划定考核等级。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综合自查、核查和重点抽查结果,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方案》明确,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期末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方案》强调,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涉及的职能部门,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有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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