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农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农委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好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实际,积极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2、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的监督检查。
3、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结合单位实际,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4、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等情况的监督,促进廉洁自律。加强对上级巡视、审计以及其他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郑州市委政府20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6、积极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办失职渎职、贪污受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7、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8、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二、农委纪委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朝霞: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行政效能、优化环境、行风评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1、每年年初,协助党委制定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承接任务、主动加强监督、主动汇报情况。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要求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3、结合实际,积极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协助党委抓好正风肃纪、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5、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和农委党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严格遵循有关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督促各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7、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8.其他依纪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