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委直各科室: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2015〕15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农委系统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各单位安全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农委“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
组 长:祖 君 农委主任、书记
副组长:王卫东 农委副主任、副书记
魏玉枝 农委副主任
成 员:王惠芳 安全科科长
李战锋 检测中心主任
邢再朝 执法大队队长
常耀元 渔政管理站
朱晓伟 农技中心主任
施亚臣 农经站站长
王晓峰 土壤肥料站站长
张东敏 植保站站长
高淑梅 蔬菜站站长
乔永福 能源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科,王惠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根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工作部署,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三除三保”。“四查”即:
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部门监管监察责任,特别是“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三除三保”即排查消除以下三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以机关办公楼、会议室公共场所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消除农业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渔船渔具、养殖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渔业安全。
(三)排查消除农产品质量领域质量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彻底排查农业生产、水产品养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农药使用安全。
全委集中开展的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负责本领域内“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指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认真查找整改本行业、本单位、本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以排查消除三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一)委属各单位负责排查消除本单位、本领域安全隐患,
(二)能源站要强化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技术指导。
(三)植保站要强化植物防疫、检疫等领域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四)执法大队要强化农业生产领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五)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要强化农业生产基地、种植专业合作社、水产品流通等领域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六)渔政站要强化水产品养殖、渔船渔具、养殖作业等领域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委信息中心要做好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委纪委办公室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对各单位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科负责“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20日前)。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20日-9月)。各单位要对照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立足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本单位、本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单位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全委针对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全市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