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食安委《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农委结合实际,以“五查”长效机制为抓手,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利剑”行动和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以“三查三保”活动为切入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好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做好“双节”期间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以大局出发,思想上不懈怠,监管上不放松,工作上不缺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明确目标、迅速行动,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的范围主要是设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重点:
1、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禁限和使用问题,依法查处制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行为。
一是对全市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资质清查,重点检查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经营单位人员、仓库、门店是否达标,进销货台账是否健全等。
二是要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农药登记公告》所公布的内容进行标签抽查并判定。
2、农产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我市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豆芽、干菜果自检行为的进一步规范,督促建立完善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入市登记、检测记录和公示等制度,并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与不合格农产品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行为,让广大居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
3、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对“三品一标”蔬菜生产基地以速测的方法进行抽检两次以上,抽检产品种类不少于10个,对所有样品进行定量分析,确定超标农药的品种及含量,并做好不合格农产品的追溯处理。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利剑”行动和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周密部署、协同推进、落实责任,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强化生产督导,确保源头安全。按照我委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高毒农药、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突出问题,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和种植养殖大户开展检查。采取整治与生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农产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发展“三品一标”,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加强农资监管,强化案件查处。加大“双节”期间执法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的覆盖面,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完整记录监管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四)加强检验监测,实施检打联动。加大蔬菜、水果、干菜果抽检监督力度,重点监测豇豆、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及各种水果农药残留,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预警防控。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节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储存和运输秩序稳定。
请相关单位将“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于10月9日前报委安全科。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