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食安委〔2015〕3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依托“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加强初级食用农产品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市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查”长效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为主线,对种植、水产品养殖、农资、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存在的农产品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现象进行依法规范,对农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进行全面提升,对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农产品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依法惩处。切实做到全市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整治成效明显,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一”工作目标。即:各单位每周至少要排查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点,整改到位一起;监管部门每周至少要查处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向公安部门移交一起。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委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周密部署、协同推进、落实责任,努力确保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由委统一组织和领导,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祖 君 农委主任、书记
副 组 长:王卫东 农委副主任、副书记
魏玉枝 农委副主任
王宏勋 农委总农艺师
成 员:王惠芳 安全科科长
李战峰 检测中心主任
邢再朝 执法大队队长
常耀元 渔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科,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系统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生产督导,确保源头安全
要围绕高毒农药、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突出问题,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开展检查。采取整治与生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发展“三品一标”,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加强检验监测,实施检打联动
委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产地、批发市场等主要环节监督抽检力度,重点监测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农药残留,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
四、加强农资监管,强化案件查处
加大执法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的覆盖面,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完整记录监管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突出重点地区、市场和品种,逐步解决农资市场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五、工作步骤
从2015年11月25日开始至2015年12月20日结束。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25日)
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下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动员和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8日)
监管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特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农产品、水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整治开展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边整边改,逐条整改,彻底消除风险隐患。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我市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经营秩序得到全面规范。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3日)
要针对前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顽固症结进行研究解决;对死角僻远的地区、容易反弹、滑坡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疏堵结合,查漏补缺,标本兼治。要着力从根本上建章立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四)检查验收,总结评估(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0日)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5年12月13日前上报委安全科。各有关单位要对整治中梳理出的问题、查找出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相关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行动,认真安排动员部署,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层层分解责任,逐级狠抓落实,全面投入到整治行动中,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相关要高度重视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硬起手腕,严管重罚,通过整治要“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由市农委纪委牵头,督促其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在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违法执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联动,增强合力
行动期间,相关单位要将行动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并于每周一、三、五上午12:00前向委安全科报送。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随时上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报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对农产品、水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诚信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方式,构建共管共治的食品安全环境,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