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86/2015-00125
  •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农业,能源,生态
  • 2015-12-26
  • 2015-12-26
新密市能源站2015年主要工作信息

一、 搞好生态农业示范试点建设工作

根据郑财预〔2014〕219号文件要求,以全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为基础,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以岳村镇马沟村生态农业基地生态农业试点示范为核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农业政策法规技术宣传工作。安装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建设局域网络、印发《生态农业政策法规选编》1100本,向市、乡(镇)、村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宣传普及生态农业政策、知识、信息,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相关知识,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对生态农业的认知程度、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典型经验,为发展生态农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建设技术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水平,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市农委于8月20—22日在青屏宾馆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对各乡镇、办事处农办主任、沼气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负责人、沼气物管员进行了强化培训。

此次培训专门邀请郑州市生态农业专家进行授课。重点讲授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生态农业示范建设的有关政策及发展趋势和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模式;“三沼”(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等。 

(三)聘请专家调研、指导,提高生态农业示范主体建设水平。邀请高级生态农业示范建设项目专家对我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完善《新密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规划》,不断充实更新农技推广人员生态农业建设知识,借鉴生态农业建设经验,提高我市生态农业示范主体建设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我市生态农业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四)搞好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及全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工作。一是利用沼渣沼液开展冬桃、葡萄生态农业试点示范200亩。在岳村镇马沟村生态农业示范建设试点,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将沼液、沼渣施用到果树,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有效地防止土壤板结、酸化、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防治病虫害,增强果树的抗病能力,加快果树新陈代谢,促进果树生长,提高果实品质,开展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实现“牧-沼-果”生态农业生产循环发展和无害化生产。二是以点带面,搞好全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主力军作用,将全市种植、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普及生态农业的重点对象,总结经验,强化宣传,以点带面,加快推广。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在新密市昌隆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农业基地实施,通过试点示范及技术指导、辐射带动和宣传推广,利用购置的中小功率进出料车增强服务能力,着力向周边乡镇、村及其农户进行示范推广,提高全市生态农业示范建设水平。

    二、申报实施生态循环农业新能源示范项目。根据郑农财〔2015〕2号文《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态循环农业新能源示范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标准文本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指导、审核、呈报。目前,3个畜禽养殖治污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1个沼液沼渣生态循环农业推广项目, 1个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已由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委正式批复,已完成项目的实施方案制定及招投标工作,进入工程建设阶段。

  三、认真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太阳能建设项目。2015年全市共完成太阳能项目任务2733座,其中:完成2011度太阳能项目任务856座,2012年度太阳能项目任务869座,2013年度太阳能项目任务893座,2014年度太阳能项目任务115座,已经过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联合验收组验收和公示。

 四、搞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完成市政府分解给农委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根据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部署,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清除焚烧隐患,同时,将每日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到市秸秆禁烧办公室,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使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从而使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得以全面完成 。

 

201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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