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落到实处,苟堂镇人大“四确保”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管,使资金安全、高效、阳光运行,惠及民生。
一是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镇人大严格监督执行《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杜绝置换、挤占、截留和挪用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保障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确保程序规范到位。镇人大对补助类资金按照“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打卡发放”的程序,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对工程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计划、按预算、按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
三是确保公开公示到位。镇人大将补助类项目受益对象基本信息及补助金额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将工程类项目的项目名称、开工及竣工时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全程公示。
四是确保监督检查到位。镇人大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补助类民生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类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确保将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