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5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迅速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市政府安全生产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每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市安委办,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