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07/2016-00010
  • 新密市水务局
  • 工作信息
  • 2016-03-01
  • 2016-03-01
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2011年3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我市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监督执法为重点,以贯彻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为保障,着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对全市坡耕地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指导全市各乡镇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林草措施和工程措施并用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先后实施了大潭咀项目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牛店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共投入资金2308.5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9.14平方公里。

 二是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为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坚持以服务生产建设单位为宗旨,以提高水保监督执法能力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2011年以来,共计审批水保方案65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9处,依法征收补偿费750余万元。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措施实施率、设施验收率明显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遏制。

三是加大宣传,公众水保意识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局以新《水土保持法》实施纪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各生产建设企业,积极开展水保国策“五进”活动,做到墙上有标语、报纸有文章、网站有报道、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突出宣传水土流失的严峻形势和综合防治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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