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春节即将来临,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环境整洁、道路通畅的市容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城市市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流动商贩应向辖区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进入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临时便民疏导点内经营,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的,将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二、各类烧烤摊点,包括煎、炸、炒类饮食摊点,各类使用煤、碳等高污染类燃料的饮食摊点,凡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地进行露天经营的,对经营工具一律予以没收,并从重处罚。
三、各沿街门店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突出门店或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违者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通告望广大商户予以执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
新密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 密 市 行 政 执 法 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