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密市紧紧围绕水利建设中心任务,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机制,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全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工程质量和形象,并荣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强化水利建设质量意识。市委市政府高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每年在研究确定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始终坚持把工程形象和质量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订立目标和要求,层层签订工程建设任务和质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并指导审查水利重点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并定期带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深入工程建设工地,现场检查指导施工质量。
强化质量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新密市专题研究批准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科,要求作为新密市水务局的内设机构,从职能职责范围、编制人数、单位性质、经费开支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配套完善了混凝土回弹仪、砂浆强度检测仪、锚杆拉拔仪、非金属超声检测分析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混凝土取芯及切片机、多功能强度检测仪等27项专业质量检测仪器,满足了对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需要。
强化质量监督队伍业务培训。先后6次聘请专家就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内容,向质量监督科工作人员、项目建管机构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员等进行系统的教育辅导;多次邀请设备供应厂家技术人员,开展质量监督设备的实操技能培训,大大提高了质量监督队伍基本工作技能和各类质量监督设备的实际操作使用水平。
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程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实施的质量检验和评定情况开展检查;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及时跟进开展质量等级的核定等工作。同时,在开展质量监督过程中,严格把握工程质量标准,切实做好质量评定工作,为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