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地方主体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局直各部门,地方煤炭主体郑兴公司、郑宏公司及所属煤矿:
为认真有序组织好地方主体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基础管理,确保地方主体煤矿安全稳定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煤重组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地方主体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科学筛选,分批启动
两家地方主体公司要精心制定复工复产启动方案,科学筛选一家安全条件最好的煤矿作为试点先行启动,其它煤矿待试点煤矿复产后,按照有关程序陆续启动。
二、严格程序,分步实施
(一)企业自查
地方主体公司和煤矿自查对照内容:
1.省定80条验收标准;
2.郑州市局5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完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实现采掘机械化或不适宜采掘机械化已经论证备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周边相邻矿井需要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已完成鉴定工作;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且已升级联网;
3.隐蔽工程、承包排查。
煤矿经自查合格后,写出整改申请报市煤炭局。
(二)前置性审核、评估
由律师事务所负责对申请煤矿的合法性和安全资金的投入保障进行审核、评估。
(三)现场核查
市煤炭局组织包矿科级领导、分包科室、所在中队、驻矿监管工作站对煤矿上报的隐患进行现场核查。
(四)批准整改
核查属实后,由市煤炭局批准入井整改;在隐患整改阶段,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评估。
(五)复产验收
待井下隐患整改完成后,按照郑煤重组办〔2016〕1号文件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批准恢复生产。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各地方煤炭主体企业要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筛选,合理安排,督促所属煤矿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复工复产煤矿启动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市煤炭局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坚持原则,切实把好地方主体煤矿复工复产启动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坚决不予启动。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