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205/2016-00026
  • 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工作,社会保险基金
  • 2016-05-16
  • 2016-05-16
新密市社保局“123”工作法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催缴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有序运行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市社保局以“123”工作法对全市社保欠缴3个月以上企业进行催缴。

    “1”即以1个工作为核心。以“十三五”规划为统领,夯实基础管理,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提升工作水平,以做好2016年企业社会保险欠费的催缴工作为核心,统筹做好全市企业社保欠费催缴工作。

    “2”即做好2个结合。一是催缴工作与政策宣传相结合,让企业在缴清所欠基金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依法参保缴费意识。二是“互联网+”催缴与上门催缴相结合,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市社保局一方面开展传统的上门催缴,另一方面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企业进行催缴,两者同部署、同进行,大幅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催缴效率。

    “3”即做到3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成立以市社保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专项工作小组,抽调专门人员从事催缴工作;二是提醒到位,建立企业欠缴提醒制度,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将接到市社保局的书面通知和电话提醒;三是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准备工作,将社会保险基金催缴工作当作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

    截至目前,共计收回各项欠费400余万元。一方面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化解因企业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引发的群体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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