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9日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级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中“省级卫生城市每三年复审一次”的规定,省爱卫办将在今年对我市的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审。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确保复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全面开展“五小行业”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改变我市“五小行业”的环境卫生现状,不断提高城区“五小行业”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小行业”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德林 新密市食安办主任、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晓东 党组副书记
崔彦卿 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
王 元 副局长
闫继远 副局长
黄承明 副局长
王淑月 纪检组长
王剑涛 主任科员
梁广钦 副主任科员
马宏超 食品稽查队长
成员:马现伟 付伟涛 付向阳 潘晓威 阴晓东
吴东辉 董延宾 卢建秋 杨 蕾 李松伟 王文涛 田建华 吕建学 高东辉 魏书伟 白俊峰 王 伟 王海峰 钱韶辉 华桂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餐饮监管科,由马宏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五小行业”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整治与管理并重、规范与长效并举”的原则,集中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整治对象。以城区为中心,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所有“五小行业”(即小餐馆、小副食品店、小熟食店)等小型经营服务单位为重点。
(二)整治内容。按照《小餐饮单位整治标准》、《新
密市食品经营者应达到的标准》和《省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安排。以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为重点,各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情况将辖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域,执法人员由局机关从各乡镇监督所进行抽调、安排(详细见附件3、附件4)。
四、工作步骤
本次“五小行业”综合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建立组织、摸底排查阶段(4月20日至4月21日)。
1.搞好摸底排查。以基层站所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组,对辖区“五小行业”分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帐,并于4月21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五小行业”整治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针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务必使本次整治活动开展扎实。
3.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参与“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标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做好从业人员培训,促使从业人员依法自律,诚信经营。
第二阶段:创建示范街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
实行整治活动进行日报制度,每日下午五点前将本日活动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基层所在辖区选择一条街道做为“五小行业”达标示范街(“五小行业”单位总数不少于5家),按照整治标准要求,指导经营者逐项整改,限期达标,树立整治工作典范。联系人:李富春,联系电话:69988050,办公邮箱:xmcyjgk@sina.com。
第三阶段:全面达标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在总结示范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每个“五小行业”门店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五小行业”门店,要动员其“关、停、并、转”。经整改达到要求的单位,可向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对验收合格者,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于不具备条件、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五小行业”门店,由市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5月11日至5月13日)。
“五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在每一阶段进行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按照整治标准对各基层所进行检查验收,奖优罚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五、有关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五小行业”具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包干,实现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全面建立起“分片承包、责任明确,分片定责、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基层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发动群众,人人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规范经营的单位给予正面报道,对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曝光。
(三)加强督导考核。“五小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各基层所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成效显著、措施得力的进行表彰,对敷衍应付、监管不力的通报批评,对被通报批评达2次以上(包含2次)的单位和个人或者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同时,建立“五小行业”整治考核机制,以各基层所为单位,对“五小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1. 《小餐饮单位整治标准》
2. 《新密市食品经营者应达到的标准》
3. 青屏街办事处“五小行业”责任区域划分一
览表
4. 新华路办事处“五小行业”责任区域划分一
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