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梁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督促和考核;明确各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镇机关相关站所、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与各村分别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凡禁烧不力、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动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通过贴标语、发传单、拉横幅、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等方式,宣传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利用的综合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
四是强化巡查看护。严格落实包地块责任制,按照网格化分工,机关全体干部每天深入分包村组,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各村两委干部和村组干部实行包片制,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的方式死盯死守;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五是强化责任督查。由镇政府出资制作全面禁烧工作岗和巡查监督岗牌子分发到各村。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小组,每天不间断到各村进行督查,督查人员到岗情况和禁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督促处理。
(曲梁镇 王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