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局属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加快绿色建筑工作发展,根据省、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市住建局将对全市的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节能意识,切实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增强抓好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工作步伐。
(二)督促各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各项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和省、郑州市关于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的政策措施。
(三)总结过去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中《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各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和图纸审查。
(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新立项保障性住房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
(四)是否进行节能专项验收及节能备案。
(五)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节能信息公示。
(六)建设工程中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所使用的墙材是否为经过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是否使用淘汰落后的建筑材料产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筑材料进场台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新型墙材产品流向信息统计表;施工现场是否使用散装水泥。
(七)鼓励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八)全市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建设工程中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情况。
四、检查时间
专项检查全年间分两次进行。
上半年检查时间:2016年7月上旬。
下半年检查时间:2016年12月上旬。
五、有关要求
各建筑企业、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同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做好整改,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