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42782/2016-00039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综合,通知,夏季防暑
  • 2016-06-15
  • 2016-06-15
  • 通知
  • 新密建管〔2016〕22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夏季防暑降温及安全作业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夏季防暑降温及

安全作业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环卫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近日来,我市持续高温天气,给正常的环卫作业和环卫工人身体健康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了保证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做好环卫安全作业,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及安全作业工作的通知》(郑城管〔2016〕18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作业时间。凡最高日气温达到35度以上的,中午

12时至下午3时暂停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日气温达到37度以上的,中午11时至下午4时暂停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二、调整人员和设备。各单位结合实际,将年龄偏大、身体

素质较弱的人员调整到保洁任务较轻的路段。充分发挥机械化清扫设备的作用,由每天机扫作业2次调整为机扫作业3次,每两小时洒水降尘一次,最大限度减轻环卫劳动强度。

三、落实劳动保障制度。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环卫管理工作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通知》精神,落实高温津贴;完善环卫休息场所内配套设施,配备饮水设备,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四、购置防暑降温物资。各单位要尽快为环卫工人配置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如太阳帽、水杯、白糖、风油精、清凉油、仁丹等,有条件的要为高温露天工作的环卫工人送绿豆水或开水,

确保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

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环卫工人高温天气下异常情况的巡查力度,发现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

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按区域、路段对环卫工人宣传、讲解防暑降温知识,普及中暑症状和急救常识,增强环卫工人预防中暑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夏季环卫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垃圾中转站、公厕应配备灭火器、蚊蝇消杀器具和消杀药品,实施专人管理、专人消杀,坚持定期、定时消杀和登记制度;环卫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避免病车上路。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密闭运输,避免发生飘洒,造成二次污染,坚持每日冲洗车体,确保车容车貌;及时对公厕、垃圾中转站水电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夏季用水、用电安全。

八、各单位将落实情况于2016年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办(邮箱:xmshwb@163.com  联系电话:56196623)。

 

                                2016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