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农发〔2016〕16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委直各科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新密市纪委转发〈中共郑州市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新密纪发〔2016〕9号文件)文件要求和郑州市、新密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农委系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委直各科室、委属各二级机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新密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委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自2012年以来的农业项目领域和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二)在农业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专项资金等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克扣群众财物等突出问题;
(六)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七)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8个月,自2016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委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原则,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此工作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1)自查摸底。针对各单位工作实际,围绕治理内容,摸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要重点对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农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执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3)签字背书。切实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自查整改中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报告,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签字背书,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委纪检监察室。
(二)监督检查。委纪检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自查不细不实、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要重点、全面督导检查。
(三)案件查办。(1)受理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利用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2)改进办案方式,灵活运用多种办案方式,提高查案质量。(3)查办典型案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作为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4)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交办的案件作为查办的重点。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对工作不力、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通报曝光。
(四)建章立制。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治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经农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政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监察室。
(二)强化工作措施。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促办理。各单位要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按照要求逐项落实各个阶段工作。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严肃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每月20日前,各单位要上报《新密市农委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委党组将根据上报情况报至市纪委。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各部门要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并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5月20日前报委纪检监察室备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附件:新密市农委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
作情况登记表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新密市农委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类 别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整改时间
责任人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问题
2、在农业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3、在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专项资金等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
4、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5、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克扣群众财物等突出问题
6、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7、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8、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