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郑州市农业专项资金建设
项目的批复
委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郑农财〔2016〕21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郑财豫〔2016〕287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2016年“三创”“互联网+”都市生态循环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郑农财〔2016〕2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三创”“互联网+”和都市生态循环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288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16号)文件精神,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会同新密市财政局对各乡镇办事处农办和委属各单位上报的2016年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项目和“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组织郑州市专家进行评审,新密市巩密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智慧农业及物理农业示范项目等5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10万元)通过了专家组评审,现予以批复(见附表)。
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执行《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新密市2016年农业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