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局青屏一分队在溱水路巡查时发现一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人员正在向人行道路上堆放建筑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向施工负责人孟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立即整改。
8月11日,当执法队员再次巡查到该路段时,孟某等人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偷偷施工,执法队员立即要求孟某等人停止施工,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孟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停止施工,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并去购买篷布、水管等进行洒水除尘作业。执法队员为防止他们再次偷偷施工,冒着35度的室外高温从下午三点一直蹲守到晚上八点。直到整改到位、除尘作业完成才离开。
下一步,执法人员还将对其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其尽快清运垃圾,确保垃圾不抛洒,扬尘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