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1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为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手中,新密市社会保险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遵循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档案核对、数据录入等工作,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截至9月27日,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调资工作全部完成,并将于9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涉及12128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提高到2163.9元,较调整前人均月增166.55元,增幅8.34%,全年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423935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