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农文〔2016〕51号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转发《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领域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委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现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郑农办〔2016〕1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