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5〕1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6〕39号)精神,2016年我省选择农用航空器进行示范推广。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业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决定对农民购置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现将《河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