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现将超化镇企业烟囱拆除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希望各单位按照要求必须在10月30日前拆除到位。一是正在生产的企业企业可保留1根烟囱;二是停产企业的烟囱全部拆除;三是无主的烟囱报请政府直接拆除;四是在烟囱拆除工作中,必须保留照片(烟囱同一角度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企业大门照片一式五份)。包村领导负责本村废弃闲置烟囱的拆除工作。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镇党委、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从严追责。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