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改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4]56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郑州市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郑政办明电[2016]65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6]25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上报排查结果的报告》(新密政文[2016]7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新密市登峰耐火材料厂(新密清改环办[2016]106号)、郑州鑫源窑业有限公司(新密清改环办[2016]107号)、郑州东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新密清改环办[2016]141号)、新密市周新安细粉加工厂(新密清改环办[2016]151号)、新密市超化吕海松细粉厂(新密清改环办[2016]152号)5家企业由完善备案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调整为淘汰关闭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依法对其实施关闭。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