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密安〔2016〕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整改落实,确保水利行业生产安全。并将排查整改情况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局安全办。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