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新密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6〕135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督查工作的通知》(新密办文〔2016〕40号)要求,自2016年12月16日12时,将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12月17日零时起至22日24时启动Ⅰ级相应。要求:
1.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2.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移民后扶、维修养护、灌区节水配套、提防整治及岁修等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水泥、白灰、黄土、砂子、石块等散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停止作业。严格落实围挡、覆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百分百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3.出入车辆严格冲洗:所有出入工地的车辆严格冲洗,不允许上路运输。
4.固体物料覆盖:对全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尘埃的散体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裸露土方、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交缝处双层覆盖,配备喷淋装置、洒水等设施,每日进行定时洒水,不得出现抛、洒、起风扬尘等现象。
5.对停工工地进行驻守监管,将停工落到实处。加强夜查,防止渣土车夜间运行。
6.强化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督查工作,要求各相关建设单位立即开展现场督查,按照“谁主管、谁督查”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带队现场督查,严格落实停工通知,每个施工现场确定1名现场责任人(建设单位责任人),蹲点监守。
7.填写《新密市水利工程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专项督查表》(表格附后),于每天下午2点前报局建设管理科。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