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31/2017-00004
  •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政务,工作
  • 2017-02-06
  • 2017-02-06
召开双节活动文化站站长会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密市2017年“双节”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新密办【2017】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春节期间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进行,2月5日上午,我市文化站站长会议在文化馆召开。文化广电旅游局副书记、副局长刘遂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文化馆馆长杨育红主持。

杨育红馆长在会上对双节群众文化活动节目安排做了具体说明,主要包括:一、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四)上午8:30在郑州市绿城广场组织新华路、西大街、来集挑经担队伍参加郑州市201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二、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四)下午2:30在郑州市绿城广场组织文化馆文化志愿者秧歌舞队、牛店镇秧歌舞队参加郑州市民间文艺秧歌展演活动。三、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上午9:00在青屏大街(市政府西门口以西路段)组织新密市广场舞汇演,要求每个乡镇报送一支优秀广场舞队伍参加展演,表演人数36人以上。四、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上午9:00在青屏大街(市委西门口——文峰路路段)组织新密市民间文艺汇演,要求每个乡镇选送1—2支优秀民间文艺队伍参加汇演,表演人数30人以上。五、2月5日—12日(农历正月初九—正月十六)在全市各社区、行政村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民间文艺活动,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最后,刘局长对活动做了如下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会要提前组织好参加汇演活动队伍的人员组织、车辆安排和经费保障,并注意途中演出期间的安全。 2、在演出比赛期间,要保证时间和节目质量,不得中途退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顾全大局。不得出现任意定点,自己安排场地,影响大局现象,否则取消评奖资格和奖金。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在选拔代表队时,应挑选代表各自最高水平的队伍参加,保证节目水平和质量。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在参加市区汇演的同时,要安排好本辖区的群众文化活动,在此基础上挑选参加市区的演出代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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