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17-00184
  •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2017-04-20
  • 2017-04-20
新密市2017年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公示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郑环办〔2017〕4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7〕3号)要求,我市2017年度继续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现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范围、建设工作事宜进行公示: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面积

2017年新密市共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范围一:青屏山公园以南,北密新路、南密新路以西,嵩山大道以北,开阳路以东,面积:3.22平方公里。范围二:雪花山以南,开阳路以西,溱水路以北,未来大道以东,面积:3.34平方公里。范围三:新华路以南,密州大道以西,郑登快速路以北,南密新路、新岗路以东,面积:3.84平方公里。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标准

高污染燃料包括:所有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在划定的拟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燃煤茶炉、生物质锅炉全部取缔,居民生产、生活及采暖所需热源一律参加集中供暖或者采用“电代煤”“气代煤”,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所有燃煤大灶(含营业性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小吃店、早餐店)全部取缔,全部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销售、存放、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设施,一律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杜绝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

三、公示日期:2017年4月20至5月20日

二、公示期间,如广大市民发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区范围内(溱水路、嵩山大道、青屏大街、新华路、农业路、密州大道、东大街、开阳路、民康路、文峰路、文化街、长胜路等街道)有使用燃煤、或使用高污染燃料方面的情况,可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向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举报。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污防科

举报电话:12369  邮编:452370  

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128号

电子邮箱:xmswgk@163·com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