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86/2017-00044
  •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务,工作
  • 2017-02-09
  • 2017-02-09
  • 请示
  • 新密农文〔2017〕16号
关于解决大隗等六个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所需经费的请示

 市政府:

我市大隗等六个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主要履行本区域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农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公益性服务职能。根据郑办(2012)12号文,现申请解决2017年大隗等六个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运行公用经费30万元,即每个站每年5万元公务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用1.44万元;2、水电费0.48万元;3、邮电费(电话、网络费用)0.24万元;4、宣传培训费用0.3万元;5、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54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2017年2月9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