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程序
(一)资格确认
1.购机者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村委会证明),自愿向乡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乡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各乡(镇办管委)根据预分配补贴资金计划,预发购机补贴确认通知书号码。
3.乡级农机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公示后确定补贴对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确认通知书。
4.乡级农机管理部门认真核实机具,填写《新密市农机补贴机具核实表》,及时向市级农机管理部门上报补贴对象公示表和公示照片、《 年度 乡(镇办管委)补贴农机具汇总表》等资料,并做好相关补贴档案资料留存。
(二)自主购机
1.补贴对象自主全价购机,鼓励购机者与农机销售企业自主议价。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供货经销企业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三)入户办证
购机者购机后,动力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所有人带机主动到市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挂牌、办证等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补贴手续。
(四)办理补贴手续
1.审核资料。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者提交的资料、所购机具铭牌标识、是否属于补贴机具、购机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对象开设的银行账户(卡、折)、购机补贴通知书等进行核对确认,向市财政部门提交结算资料,会同市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2.录入信息。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各经销商要及时准确将补贴信息录入经销商管理系统。
3.标识补贴机具。购机者带机到指定地点由市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工作部门对当年享受农机补贴的机具喷涂标识、人机合影。
4.资料归档。市级、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将当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料整理归档。
(五)补贴资金结算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结算方式。
2.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分批次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市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承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打到购机者账户(卡或者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