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新密市嵩山大道、曲梁产业集聚区兴业路路灯照明工程道路路灯照明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住建局副局长刘晓超、总工程师陈俊峰及建设、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五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验收,城建所所长刘海敏主持了会议。
嵩山大道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位于市区东部,东至三岔口,西达密州大道,全长5300米,安装13米单臂灯170盏、12米单臂灯166盏、13米投光灯12盏、箱变2台;曲梁产业集聚区兴业路路灯照明工程南起密杞大道,北至高洼街,道路全长1852米。安装10米单臂灯69盏、12米投光灯2盏,工程总投资金额9907253.69元,该工程通过招投标由新密市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监理单位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24日开工建设,2017年7月16日竣工。
工程自开工以来,新密市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高标准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中能够严格地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严密组织施工,严格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始终能够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生产”的建设方针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能够严格依照招投标文件对工程进行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切实履行了监理责任。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验收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新密市嵩山大道等道路路灯照明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组组长由刘晓超、陈俊峰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五大责任主体组成,下设三个验收小组:观感质量检查组、实地实量组、资料核查组,各组对照工程标准严格检查一致认为该工程合格。
住建局副局长刘晓超对该工程顺利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希望施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意见,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兑现承诺,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整改任务,扎实做好相关图纸资料建档移交工作。同时,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履行好职责,保证整改落实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