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狠抓高温期间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
● “四措并举”促技能培训创新创优
● 我市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 我市修订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培训机制
我市狠抓高温期间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高温下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职工在高温场所生产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区域内企业特别是高温作业、劳动密集型和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开展高温季节劳动用工日常巡查。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乡镇办事处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切实保护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传播媒介,采取多种形式,以建筑、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高温作业岗位为重点对象,以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女职工、未成年工为重点人群,以国家和省防暑降温方面的有关规定为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自觉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是加强指导,排查隐患。采取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改进用工制度和管理方式。指导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期间的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作息时间,减少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不得强制职工加班加点。对高温岗位要采取通风、隔热和降温措施,配备防暑降温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
四是加强监督,建立机制。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机制,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对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做到及早发现、主动介入、及时报告、妥善解决。对投诉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定的,做到快速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予以制止。
(工资福利科 赵亚利)
“四措并举”促技能培训创新创优 近年来,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实施全民创业就业的重要的内容,不断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紧扣市场脉搏,探索出职业技能培训新平台、新模式、新途径、新通道,有力促进了我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
摸底调查,平台宣传。通过进村入户调查全市劳动力就业状况,结合劳动保障平台、网络、手机、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建立就业服务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培训条件和有培训需求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为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创新模式,提升实效。创新开展岗位订单、就业名单、培训菜单三位一体的“三单联动”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开设了汽车修理、计算机、互联网+、家政服务、厨师等各类创业技能培训,联动推进“技能+引导性培训”、“技能+创业培训”的新模式,通过开展送培训下乡、推岗就业等方式,将培训班开到群众家门口,提升培训的实效性,精准投放,降低培训成本,保证培训效果。
技能鉴定,人才优先。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技能人才需要,做好培训后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技能人才数据库,创新技能人才服务机制,拓展技能人才服务领域,为技能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跟踪服务,加大扶持。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学员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巩固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积极为培训学员和用工企业搭建供需桥梁。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成立创业专家服务组,对有创业意愿的学员提供项目推介、技术支持、开业指导、创业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服务,提升了创业成功率。
(就业服务管理局 汪 兰)
我市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责任到人。将全市划分为4个大网格,由四个监察中队负总责,四个大网格进一步划分为各个小网格,将128名协管员分入小网格,由协管员对各自小网格内用人单位检查情况负责,大网格套小网格,格格有人管,格格有人查。专项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大力宣传。利用网格发放宣传页、知识画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检查中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宣传资料5180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达2600多人次。
三是自查和检查工作相结合。督促各用人单位对今年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同时开通专项检查举报投诉通道,24小时接受投诉举报。自查后各中队认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2125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26500余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51件,下达责令整改书37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200余份,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65万元,督促社会保险登记14户。目前,全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比去年也有很大的提高。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雷蕾)
我市修订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培训机制 近日,我市根据近几年公务员学分管理中取得的成效和有关问题,对原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印发了新的《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员培训管理机制。
新《办法》提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以人为本、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学分划分为线上学分和线下学分,并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培训提出了不同要求,使学分登记监管更加规范;把公务员培训评价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任职相结合,有效提高培训评价结果使用的刚性约束。
新《办法》规定: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每年总学分不低于10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低于20学分,线上学分不低于80学分。线上学分是指公务员参加郑州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获得的学分,线下学分是指公务员参加全市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四类培训、公务员培训大讲堂、上级调训、学历学位教育和经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培训获得的学分。
新《办法》要求:公务员培训评价由公务员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培训评价可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公务员培训评价结果应作为公务员考核和任职晋升的重要内容。培训评价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年度培训学分合格率未达到90%的,适当降低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贯彻培训政策法规不力、未按规定履行学分制管理职责、在学分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龚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