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新密市袁庄乡李鹏飞乡长带领袁庄乡司法所、信访办工作人员和拐沟村调解主任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扶养纠纷。
申请人王某江有兄弟四人,其本人身患股骨头坏死,不能走路,长年坐轮椅;老二王某善身患瘫痪,卧床不起,吃饭和生活不能自理,唯一儿子在监狱服刑;老三王某建从小患有羊羔疯,精神时好时坏,未成家,生活也不能自理;老四王某顺患有心脏病。由于王某善和王某建的实际情况,需要专人费时费力费钱的照顾,老大王某江和老四王某顺担起了这个责任,但是渐渐产生了矛盾,导致王某善和王某健无人照顾。
司法所和信访办人员接到调解通知后,先入村了解基本情况,然后分开约见当事人进行谈话。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到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针对这场纠纷,李乡长带领调解人员灵活运用调解工作中的宣泄法、冷却法、感化法、震慑法等,有效地引导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经过五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老大王某江负责二弟和三弟的吃饭喂饭,饭菜费用自理;老四负责二哥和三哥的卫生护理,与护理有关的消耗用品费用从政府补助中扣除。这宗特殊的兄弟扶养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不仅解决了扶养问题,还化解了兄弟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