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62/2017-00118
  • 新密市公安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7-10-26
  • 2017-10-26
关于治理我市部分驾校在公路沿线练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

关于我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我市部分驾校在公路沿线练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我局现已收悉,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方案。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交管部门要规范驾校招生范围,按照其规模、师资状况,控制其招生数量”的建议,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在主管驾校行业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下,联合交通运输局对我市驾校数量、规模、师资力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摸排清查,对存在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驾校给予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对于提出“教练车在道路练车占用公共资源”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练习和考试,需要在道路上进行”,“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因此,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驾驶人练习、考试提供必要的场地保障。针对我市部分驾校组织学员随意在道路上练车的现象,交通警察大队组织专项警力对我市所有驾校申请的科目三培训路线和时间,进行一次集中评审验收,对后续申请路线的驾校,一律不再进行评审。同时严格要求符合条件的驾校必须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道路技能练习。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包含临水临崖、学校、集贸市场等复杂路段的,一律不予审批。目前,交通警察大队已将金凤路、溱水路西延路段、青屏大街西延路段作为管控重点,严查驾校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练车,全力为广大市民朋友创造一个行有序、路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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