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10年初,通过多方努力,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密热力)签订了城区集中供热合作协议书,由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负责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总投资2.976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热源厂、热力管网及其服务系统。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供热管网铺设力度,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铺设管道78公里,供热能力已达到330万平方米以上,实际供热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不断满足全市日益增长的用暖需求。
关于供暖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供暖(18°C±2°C)标准,居民室内温度都能达标。如果用户发现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可以申请新密热力测温,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用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供热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供热单位和用户双方确认的未达到规定标准温度的实际天数办理退费手续。
关于供热时间不科学问题。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规定时间供热,即: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若有特殊情况,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我们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关于采用计量方式收费问题。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新密热力按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 号)及《郑州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出新密市城市集中供热计量试点方案,于2017年起对新密市供热区域内逐步实施供热计量,结合《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及新密当地实际情况,拟计划在新密市城区选取部分商业区域做为首批供热计量计费试点,并在今后逐步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