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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通知,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 2017-08-17
  • 2017-08-17
  • 通知
  • 新密建管〔2017〕52号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要求,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2017年8月18日至8月21日

(二)住建局检查阶段:2017年8月22日至9月18日

二、检查范围

所有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安全监督备案手续项目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

三、检查方式

施工单位自查与住建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二)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验收、产权备案以及使用登记管理情况;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建筑施工企业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应急教育培训情况;

(四)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使用登记设备与实际使用设备的一致性;

(六)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七)建筑起重机械卸料通道及周边的防护措施;

(八)各建设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五、具体要求

(一)各建设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迅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一次自查,全面排查起重机械设备每一个构件,做到不留死角,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二)监理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对查出有重大隐患的起重设备逾期未整改的项目,将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的安拆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禁止以后在新密市辖区内进行施工作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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