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42782/2017-00094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通知,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
  • 2017-08-21
  • 2017-08-21
  • 通知
  • 新密建管〔2017〕56号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村镇建设办公室:

现将《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21日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7〕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郑州市和新密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促进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治理对象

我市乡(镇)、办事处从事和参与危房改造工作部门、有关人员及其党员干部。

三、整治重点

聚焦农村危房改造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报开工竣工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侵吞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违规收取危房户费用,收受、索要危房户回扣、手续费、好处费或接收危房户宴请等问题。

3、违反财经纪律和危改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挤占、截留挪用资金问题。

4、违反危房认定程序,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审批认定危房改造对象问题。

5、危房改造工程存在质量隐患,出现“豆腐渣”或烂尾工程问题。

6、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2017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按照排查和整治全覆盖、整改结果逐条过的原则,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稳步推进。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处置或移交。

(二)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危房改造工作和危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严格执行“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公示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市住建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将严肃执纪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曝光查处典型案例,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晰政策边界、完善程序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危房改造工作是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也是当前脱贫攻坚战中一项重要工作,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我局将把查处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做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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