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根据《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密安办〔2017〕7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严防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
产工作标准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切实消除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隐患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防范
(一)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规范,积极开展“两节”期间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吊装及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塔式起重机、施工外用电梯的备案、使用登记、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备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查实查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建筑工地所有人员进行国庆期间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专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严禁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工期。施工期间,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岗,确保完善应急救援工作。节后复工工程要做到先检查后开工,加强进场工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三、加大对施工现场巡查力度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节日期间巡查工作要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污染,进一步巩固我市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对存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四、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两节”期间要坚持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报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一步完善节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有效应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施工现场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确保“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