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新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17年5月4日
新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为依据,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范与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以前)。根据市政府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统一部署及本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及外地进密项目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建局安监站。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底)。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当即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加强整改监控。各施工单位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每周五之前报住建局安监站。
(三)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住建局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一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五是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六是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及违章、违规作业等进行查处。
(四)“回头看”阶段(9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成果,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回头看”,主要自查隐患排查是否彻底,隐患治理是否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长效机制是否健全,针对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防洪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住建局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进行“回头看”大检查,对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逐次核查,对管理制度机制存在漏洞,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主体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主体责任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逐次进行登记建档,重点监控,扎实整改,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的各主体责任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五)各施工单位要分别于5月10日和9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住建局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