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农发〔2017〕41号
关于转发《中共新密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转发<全省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委直各科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中共新密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转发<全省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新密纪发〔2017〕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此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迎接保障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2、自查自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今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财务报销票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自查自纠,并填写《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线索登记表》(附件1)和《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统计表》(附件2),于9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报表盖章后报委纪检监察室。
我委将成立以纪检组、财审科为成员单位的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问题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核查有关问题线索,情节较轻的,督促相关单位纠正整改;情节较重的,予以严肃查处和问责。
联系电话:0371-60882698
电子邮箱:nw60882698@163.com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