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42782/2018-00032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综合,通知公告,建设领域
  • 2018-03-12
  • 2018-03-12
  • 通告
  • 新密建管〔2018〕12号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分包单位:

为认真贯彻《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遏制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及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市有关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及银行代发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市场秩序。

(一)劳务分包、劳动用工是否依法签订合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否落实“一卡通”及月清月结制度,是否通过专用账户支付工资,是否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进度向专用账户拨付资金。

(三)工程项目配备劳动用工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人员不在位、不尽责现象,监理企业是否履行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是否按规定调解处理拖欠纠纷。

(四)施工监理企业是否监督施工单位对进场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

二、阶段划分

按照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规范用工阶段(2018年2月22日至4月30日):重点排查劳务分包合同,新进场的劳务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情况,查处劳务分包作业转包挂靠行为,营造规范用工管理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巡查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落实实名制刷卡考勤制度、通过专用账户支付工资、按工程进度向专用账户拨付资金等问题。通过建立台账、专项巡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阶段:重点督查存在拖欠隐患或问题的工程项目,查看合同履约、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做到隐患及时排查,问题限期整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解决欠薪案件,不重视、不积极,甚至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记录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直至清理出新密市建筑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领域劳务用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铁建

副 组 长:冯跃东  徐润轩  刘小超  崔洁华  王福军

成员单位:建筑业管理科  招标办  质监站  安监站

建材办  法制科  宣传科  监察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筑业管理科,白秀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推进。

(二)高度重视。各参建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保障,切实落实企业的市场主体职责和政府的监管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管。一是开展巡查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座谈讨论、约谈等方式方法,多措并举,保证实效。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限期整改,对限期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的相关单位,依照《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四)实行通报制度。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生重大拖欠问题的企业和在专项治理活动中不积极、不主动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

(五)拓宽监管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劳务用工人员、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举报或监督(举报电话:56196617),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创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将专项治理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郑州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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