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建设推进考核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特色小镇创建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快速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活、生态环境美、发展势头好的特色小镇,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特色小镇建设推进考核机制,具体如下:
一、建立定期交流研讨机制。两个月开展一次交流研讨会,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专题报告、全市各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市级层面相关事宜协商解决等,进一步拓展特色小镇创建思路,加强特色小镇之间交流互鉴、解决特色小镇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周统计、月检查、季考评”工作机制。各特色小镇建立工作台账,局安排专人按照工作台账,每周对特色小镇工作进度进行统计;每月对特色小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按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计分、排名,并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对评比结果进行通报。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