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16-00496
  •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空气指标,空气质量
  • 2016-03-20
  • 2016-03-20
新密市环境监测站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

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

为实现本站的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保证本站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提供的监测分析数据准确、可靠和公正,特声明如下:

1) 新密市环境监测站作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对外开展监测分析业务,在工作中坚持行为公正、监测科学、方法规范、数据准确的质量方针。

2) 本站依法设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契约的规定,以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为依据,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服务,可承担与环境监测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站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关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精密性和准确性。

4) 本站全体领导管不及员工严格贯彻执行《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准确地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做到科学管理、优质服务。

5) 在监测分析工作中保守国家和客户的秘密,未经客户允许,不擅自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6) 监测分析人员不参与和监测分析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的活动,避免影响和干扰为客户提供客观、公正的服务,保证作为第三方的公正立场。

7) 本站积极参与同级及上级间的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和能力验证实验,并于这些实验室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以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服务水平和能力。

以上各项声明,愿接受上级、客户以及各有关方面的监督。

 

                                              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2016320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