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18-00201
  • 新密市司法局
  • 司法
  • 2018-06-20
  • 2018-06-20
多次违规 不思悔改 高墙之内 追悔莫及

      近日,新密市司法局、公安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同力协作、密切配合,成功将一名撤销缓刑的罪犯收监执行。

      该罪犯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矫正期间自2014年7月29日至2019年7月28日。在社区矫正期间,屈某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曾因酒后扰乱教育学习秩序、不随身携带定位手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监管区域、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等行为被先后给予三次警告。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屈某不思悔改,仍然我行我素,无故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新密市司法局依法向原审法院提交了提请撤销缓刑申请书,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屈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高墙之内,追悔莫及”,屈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将在高墙电网之内度过漫长的3年,希望他能够从这次深刻的教训中彻底醒悟,早日洗心革面,同时警醒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要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制度,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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