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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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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建管〔2018〕47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领域临时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领域临时管控措施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道路工程指挥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新密市建设领域临时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18年6月17日

新密市建设领域临时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有效,根据《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18〕78号)要求,结合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管控目标

通过临时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有效,PM2.5、PM10、臭氧等主要指标明显下降,配合完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适用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24时。

三、管控措施

(一)各类建筑工地管控措施

1.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围挡、湿法作业、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覆盖、在建楼体封闭、出入车辆清洗、非道路移动机械等“8个100%”,对工地内裸露的黄土、物料进行全覆盖,采取湿法作业,安排专人对场区道路定时清扫,并坚持每日洒水3次;督促符合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的工地进行安装并接入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中心。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2. 严格落实喷涂错时作业管控要求。全市范围内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日照强烈期间,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切割、焊接,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路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3. 细化土方工程扬尘管理。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表层施工要事先洒水,确保土方开挖过程不起尘;开挖土石方应有专职监管人员,现场内必须定点撒水降尘,并增加洒水频次。

4. 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日照强烈期间一律封存停止使用(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

5. 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裸露地面及物料、土方进行有效全遮盖和洒水压尘;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及时回填铺油,全面冲洗地面积尘;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及时修复。

(二)全面提高城区道路清扫、冲洗的机械化率

中心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100%,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主次干道每天吸尘、清扫、洒水、喷雾防治扬尘作业不少于6次,逐步提高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切实强化监管责任。通过实施临时管控措施,保障抑制扬尘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要以此次临时管控为契机,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问题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定人、定责、限期整改,确保管控期间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住建局将对此次临时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处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尤其是违反管控措施要求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管、重罚、重处”,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四)对落实管控措施不力、监督管理缺位的施工项目或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