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城执〔2018〕17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7日
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
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号)、《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郑州市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18〕14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密政文〔2018〕93号)和《新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密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优发〔2018〕5号)以及《新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密市2018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新密依法行政〔2018〕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合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照我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的职能、职责,认真履行住建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贯穿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始终。
(二)转变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
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努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一是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培训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二是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发现问题后及时高效办理行政许可,同时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要主动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行政处罚实行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督促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四是依法办理举报投诉。建立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高效、公正、妥善地解决投诉案件,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增强用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增强沟通,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四)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执法人员要着装整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体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各部门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完成培训考试,上报培训考试资料、照片。局法制信访室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局执法证件进行审验,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及时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同案同罚。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办人情案、执法程序不规范、同案不同罚、超标准罚款、违规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要求》和《行政处罚罚(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有关规定,每季度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对案卷评查问题进行整改,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事前事中规范与事后监督追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八)实行风险管理,营造稳定和谐环境
在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确保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程序从合法性、廉洁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因执法不严、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等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玉亭为组长,郑贵星、李福全、袁金涛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常抓不懈。
(二)深入贯彻落实。我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
依据,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已纳入郑州市行政执法督导平台。各执法单位要及时进行监督自查,固化已经取得的成果,完善已见成效的做法,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